全宗内档案分类总的原则是要科学、客观、符合逻辑,能反映档案的形成特点和规律。具体分类原则如下:
(1)根据全宗的性质和特点,选择适当的分类标准。能够恰如其分地揭示档案间的内在联系,使整个分类系统具有客观性,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系统反映出立档单位的活动面貌。
(2)分类体系的构成应具有逻辑性,遵守逻辑划分规则。一次分类只能使用一个分类标准,子类外延之和正好等于母类外延,子类之间必须界线清晰,不能互相交叉,类目概念应明确。
(3)分类层次简明,类目不宜过细、过多。一般来说,类目划分到二级至三级,使之能包容一定数量的案卷。另外,划分类别时应留有伸缩余地,以便随实际需要增加或减少类别。
(4)类目名称应含义明确,具有系统性,有合理的排列顺序。必要时,对类目所指范围和归类方法应有说明,以保证分类的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