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① 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② 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及其他辅助性账簿;
③ 财务会计报告,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④ 其他会计资料,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及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资料。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为10年和30年。
2、不归档范围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预算、计划、制度等文件材料,应当执行文书档案管理规定,不适用本办法。
① 财务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文件;
② 财务管理工作的规划、计划、总结、预算、报告、通知等;
③ 财务工作的请示、批复;
④ 财务管理的制度、规定、办法;
⑤ 固定资产新增、报废、调拨文件材料;
⑥ 本单位税务登记、交纳、减免、返还等工作文件材料;
⑦ 生产财务和成本核算文件材料;
⑧ 资金管理、价格管理、会计管理文件材料;
⑨ 本企业经营盈亏情况报告、报表;
⑩ 本企业财务预、决算报告
⑪ 审计工作制度、总结;
⑫ 审计意见、审计报告、专项审计通知、报告、批复、结论、调查与证明等文件材料;
⑬ 审计工作方案、计划、报告、纪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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