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是指各部门或人员在履行职能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经整理形成保管单位,定期向本单位档案室移交。建立健全归档制度是确保应归档文件完整的主要措施。包括归档范围、归档时间、归档要求和归档份数。
一、归档范围:本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不同门类档案的归档范围,并根据不同的保存价值确定文件的保管期限。档案保管期限分永久、30年 (或长期)、10年(或短期)三种。归档文件应确保文本的完整和归档文件符合有效性、耐久性的要求。
二、归档时间:文书档案归档时间为第二年上半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经整理在财务部门保存后1-3年后向档案室移交;基建档案在基建项目竣工验收三个月后移交。设备、照片档案为随时归档;业务档案归档时间由档案室与业务部门协商后确定。
三、归档要求:归档的文件必须在本单位档案分类与编号方案指导下进行规范化整理;编制纸质和电子双套制档案目录;重要档案须实施档案数字化并确保数据上传挂接到位;文书档案归档与大事记、组织沿革编制同步; 档案移交需按要求办理移交手续并确保移交手续的规范。
四、归档份数:除基建(工程)档案以外,文件材料原则上保存一份;根据基建(工程)档案多头移交的特点,存档份数须满足多头移交的相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