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档〔2020〕14号
福建省档案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征集福建省档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库委员的通知
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档案局、人社局、档案馆,省档案馆,省档案学会,省直各单位职改办(人事处):
为进一步规范评委选拔程序,扩大评委选拔范围,优化评委库结构,提高入库委员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办发〔2017〕52号)和省人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库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人发〔2002〕11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征集档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委库委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素质过硬,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能正确掌握和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的政策。
(三)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自觉遵守评审和保密纪律。
(四)精通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对档案学理论有较深的造诣,具有丰富的档案工作经验、较高的档案专业学术、技术、技能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
(五)获得档案系列研究馆员任职资格或获得档案系列副研究馆员任职资格并受聘3年及以上,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57周岁以下(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下同)的在职在岗人员。
(六)实行公务员法管理(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和长期脱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事业单位行政领导不作为推荐对象(除全省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在编人员外)。省市县(区)国家综合档案馆在编人员,取得研究馆员或副研究馆员任职资格满2年,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57周岁以下可推荐入库。
二、征集入库程序
(一)凡具备上述条件的委员人选,经个人申请并认真填写《福建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库入库委员推荐表》(附件1)一式两份,由各设区市档案局或省直有关单位职改办(人事处)按要求逐级审核、签署同意、加盖公章后,统一汇总,填写《各设区市、省直有关单位推荐入库委员信息汇总表》(附件2)一式两份。上述表格请登录http://www.fj-archives.org.cn/福建档案信息网站下载。
(二)《推荐表》《汇总表》及高级职称证书的复印件等纸质材料请于2020年9月30日前用邮政EMS(省直单位可交换)分别寄送至省档案局档案执法监督处(联系人:刘绍辉,电话:0591-87816150,地址:福州市华林路80号省政府大院5号楼302室,邮编:350003)和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联系人:林芊,电话:0591-87857057,地址:福州市华林路76号省政府大院8号楼515室,邮编:350003),电子表格请发邮箱:Zfjd2020@163.com。
(三)请各设区市档案局或省直有关单位职改办(人事处)每年10月31日前,把推荐评委的个人信息变化情况,以及已调离原专业岗位、退休或其他不能履行职责的入库委员情况,按上述程序及时上报,以便进行调整更新。
(四)省档案主管部门将根据入库条件对拟入库委员实行入库前考核工作,坚持择优入库的原则。
附件:1. 福建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库入库委员推荐表
2. 各设区市、省直有关单位推荐入库委员信息汇总表
福建省档案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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