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国贸商场工程项目于2008年3月开工,地上28层、地下2层,层高4.3m。由该市第一建筑公司(一级资质)承建、某监理公司(甲级资质)监理。开工前后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开工前施工总承包单位报给项目监理部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名单及其上岗资格证书等有关资料,监理工程师审查认为资料不全,缺少项目经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事件(二): 开工报告中所附的工程定位测量记录只有施工单位相关人员的签字,监理工程师审查认为资料手续不全。
事件(三):由施工单位报给项目监理部的土方开挖专项施工方案,有施工单位的公章和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的签字,监理工程师审查认为资料不完整。
问题:
(一) 施工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中有哪些人员应附安全生产方面的上岗资格证书?
(二) 工程定位测量记录文件哪些内容编制有何要求?监理工程师审查认为文件资料手续不全是否正确?
(三) 根据所给背景资料,施工单位报给项目监理部的土方开挖专项施工方案还需要什么资料?
分析:
(一) 施工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主要有项目部经理、项目工程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预算员、材料员、资料员等组成,其中对项目部经理和安全员有安全生产方面的上岗资格要求。
项目部经理除附有与工程等级要求的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外,还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
安全员应附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复印件。
(二) 工程定位测量过程中形成工程定位测量记录,主要内容分为四部分:
1. 基本情况,包括工程名称、委托单位、图纸编号、施测日期、平面坐标依据、使用仪器、允许误差、仪器校验日期;
2. 定位抄测示意图;
3. 复测结果;
4. 相关人员签字。
工程定位测量完成后,一般应由建设单位报请城市规划部门审查批准。
按规定要求,从背景资料分析,工程定位测量记录只有施工单位相关人员的签字是不行的,应有建设(监理)和测量单位专业负责人及施测人员签字。
(三) 根据所给背景资料,可见该工程有两层地下室,土方开挖深度远远超过5m,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施工单位除对深基坑要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外,还要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因此,施工单位报给项目监理部的土方开挖专项施工方案还需附有关专家对此土方开挖专项施工方案肯定的书面论证、审查意见。
结论:
施工项目经理部经理和安全员要附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工程定位测量记录内容分为四部分。监理工程师审查认为工程定位测量资料手续不全是正确的,定位测量记录除了施工单位相关人员签字外,应有建设(监理)和测量单位的签字。根据相关规定,该工程地下室施工,施工单位除了对深基坑要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外,还需附有关专家肯定的书面论证审查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