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地税大楼框架17层,建筑面积18950㎡,工程由该市具有甲级勘察设计资质的建筑勘察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设计,在施工过程由于建设单位的要求和设计等原因,多次发生设计变更。
事件(一):建设单位认为施工时间紧,对提出的设计变更,要求施工单位按照其意图直接变更并施工。
事件(二):在设计单位下达的设计变更通知单中,缺必要的附图。
事件(三):施工单位对于一些专业设计变更的施工技术的某些要求提出异议。
问题:
(一) 设计需要变更的原因有哪些?建设单位提出设计变更后施工单位可以直接按其意图施工吗?应有哪些规定?
(二) 设计单位下达设计变更通知有何规定与要求?设计变更通知单包括哪些内容?
(三) 如何让施工单位了解专业设计变更的内容及施工技术?
分析:
(一) 在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由于遇到不能预见的情况、环境或为了降低成本,或原设计的各种原因引起的设计图纸、设计文件的修改、补充,而造成的工程修改、返工、报废等都是发生设计变更的原因。
按照规范规定,建设单位提出设计变更,必须经设计单位同意,不能直接下达给施工单位。
(二) 设计单位下达的设计变更通知,应内容详实,必要时应附图,并逐条注明应修改图纸的图号。设计变更通知单应由设计专业负责人以及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的相关负责人签认。
设计变更通知单的内容包括工程名称、专业名称、设计单位名称、变更项目、变更理由、变更通知时间、变更内容和建设(监理)、 设计、施工单位的签字栏等。
(三) 对于专业设计变更,应进行工程洽商,不同专业的洽商应分别办理,所形成的工程洽商记录也应分专业处理,内容详实,必要时应附图。设计专业负责人、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签认。
结论:
造成设计变更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设计变更必须符合规范标准。建设单位提出设计变更,必须经设计单位同意,设计单位应及时下达设计变更通知单,必要时应附图。如施工单位对专业设计变更不完全清楚时,应进行工程洽商,交接专业施工的技术要求和施工方法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