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承建市工业展览馆,经过准备,施工单位认为达到了开工条件,填写工程开工报审表。工程项目监理部检查后,认为施工现场准备还不具备开工条件,要求抓紧时间完成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问题:
(一) 开工应具备哪些条件?工程项目监理部意见正确吗?
(二) 工程开工报审表包含哪些主要内容?
分析:
(一) 工程开工应具备的条件主要有:已申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报审了施工组织设计,报验了施工测量放线,主要施工人员、材料、设备进场,施工现场道路、水、电、通讯已达到开工条件以及其他需完成的事项。工程项目监理部检查后,认定工程不具备开工条件,不签发工程开工报审表是正确的。
(二) 工程开工报审表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施工单位的申请,内容为已具备的开工条件、计划开工日期等。第二部分是监理单位的审批意见,主要内容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审批结论和监理工程师的审查意见。
结论:
工程开工应具备一定条件,工程项目监理部接到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后,应逐项检查,如认定已具备开工条件时,由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开工报审表上签署意见,并报建设单位。如认定不具备开工条件,应要求再进行准备后重新申请。工程项目监理部检查认定施工现场准备不具备开工条件,不同意开工是正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