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档案,是地质工作活动的记录和成果,它是在地质调查研究、矿产勘探等活动中形成的科技档案。
地质找矿工作一般划分为区域地质调查、地质普查和地质勘探三个大的阶段。在每一个地质工作阶段,一般都按以下五个主要程序开展工作,即地质设计、野外勘测、室内综合分析整理、编制地质成果报告、审查批准地质成果报告。地质档案就是遵循着上述地质工作程序有步骤地形成的。
地质档案有地质原本档案和地质复制本档案两种形式。地质原本档案,是地质工作第-线的各地质队,在地质勘探活动中形成的原始记录、中间成果和最终成果,包括各种有关文件的底图、底稿、原图、记录本等。地质复制本档案,则是地质成果报告及有关附图、附表的印刷复制件,主要是各基层地质部门上报汇交来的地质文件。因此,地质复制本档案在文件构成上不同于地质原本档案,它仅是地质原本档案的成果部分。
地质档案一般可划分为: 区域地质调查档案,固体矿产地质档案,石油地质档案,海洋地质档案,物探和化探档案,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档案。
这里只就区域地质调查档案和固体矿产地质档案的构成,作一概要叙述。
(一) 区域地质调查档案
区域地质调查,是对较大范围内的地层、岩石、构造等基本地质情况及矿产进行全面系统的调查研究,初步查明区内各种矿产的分布规律,圈定出普查地段和远景区,指出找矿方向,取得该区内基础地质成果文件。因此,区域地质调查档案由以下文件构成: (1)区域调查设计文件。包括:上级下达或批准的区域调查任务书、区域调查设计书、附图、附表及审批文件。(2) 野外地质调查文件,包括野外调查中形成的各种图件、记录和其他有关文件。(3) 室内综合分析整理文件。包括:综合地质图,航空照片地质解释图,各种测量成果图等。(4) 地质调查成果文件。主要有:各种地质图和矿产图,区域地质报告书,各种矿产登记表以及最终成果报告验收决议书等。
(二) 固体矿产普查、勘探档案
由固体矿产普查文件和固体矿产勘探文件构成。(1)固体矿产普查文件。包括:固体矿产普查设计文件,野外勘测文件以及综合分析整理文件等。(2)固体矿产勘探文件。包括:勘探设计文件,野外勘测文件和综合分析整理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