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档案是军旅生涯的见证,很多战友参军,大部分情况下都没有见过自己的档案,那么,军人档案都包括哪些材料呢?
1入伍材料
①应征公民入伍登记表;
②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1990年3月以前入伍为应征公民入伍登记表);
③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1990年3月以前入伍为应征公民入伍登记表);
④应征公民体格检查表;
⑤士兵登记表(1990年冬季以前入伍的士兵无此表)。
从非军事部门直接招收的士官还应有学历专业审定表、专业技能考核评定表等。院校毕业的士官还应有士官学员入学批准书(1998年、1999年为军士长学员入学批准书)、士官学员毕业分配表。
2党(团)材料
①入党(团)志愿书;
②优秀党(团)员登记表等。
3级别、军衔、职务材料
①士兵军衔报告(登记)表;
②士官军衔晋升报告表;
③士官选取注册登记表(1979年至1990年选改的志愿兵为志愿兵申请表,1991年至1998年选取的士官为选改专业军士报告表,1999年至2009年选取的士官为士官选取报告表);
④士官选取考评登记表;
⑤士官年度考评登记表等。代理过干部职务的还应有《士官代理干部职务报告表》。
4奖惩材料
①受过奖励的应有个人奖励登记(报告)表等;
②受过处分的应有处分登记(报告)表等。
温馨提示:
1、有战友不太重视个人奖励登记表,而奖励登记表作为退役士兵安置量化计分的重要依据,有立功受奖的人员,一定要督促连部(队部)文书在当年就将奖励登记表填写好,放入档案;有的奖励登记表放入不及时,几年后因为主官调整和单位整编,无法再补入,所以一定要及时入档;
2、有战友担心,在连队做过检查,是不是档案里就有了处分,这点不用担心,处分是需要宣布处分命令的,而且处分的权限都有明确规定,建议参考《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试行)》。
5病情鉴定及评残材料
①军人体系医院或上级医院诊断证明;
②军人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医学鉴定表;
③军人残疾等级评定表。
温馨提示:
1、病情鉴定和评残材料,只有本人参加过评残鉴定或评慢性病的人员,才会有病历档案;这项工作在老兵复退期间展开,身体患病的战友,一定要关注好单位评残、评慢性病的时间,及时向单位申请办理。
2、因战、因公评残1-10级及因病评残达到1-6级的伤残军人,退役后可享受定期优待抚恤生活。
6生活待遇材料
①调整工资审批表;
②士官配偶随军(调)审批表;
③士官随军配偶生活困难补助审批报告表;
④退休士官增加退休费审批表等。(根据退役军人的不同情况提供)
7退出现役材料
①义务兵退出现役登记表;
②士官退出现役登记表;
③退休士官安置登记表;
④易地安置材料(根据退役士兵的不同情况提供)。易地安置的并相应提供结婚证、配偶户口本和身份证、配偶所在单位证明,或父母、配偶父母户口本、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原件。
8其他相关材料
①职业资格、学历、学位材料;
②各种教育培训材料;
③本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材料等。
温馨提示:
1、自考的战友,在毕业后,一定要将学籍档案及时入档。
2、本人身份证号码与档案不一致的,及时向有关部门开具证明,放入档案,以便在地方接收安置时,避免麻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