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档案管理培训信息网 手机:13241838330 手机:18601298758 固话:010-62700072 传真:010-62700072 邮箱:2087217266@qq.com 总部地址:北京大学南门科城大厦附楼208室 |
|
|
|
|
|
|
核心档案应特殊管理 |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0-04-07 阅读:3830次 |
|
确定各档案馆保存的核心档案,为其创造最适宜的保存条件和进行特殊的保管,在突发事件中对其进行优先处置和转移,应当成为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的一项基本制度。核心档案的特殊保护措施至少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比如,采用具有防火性能和便于转运的装具和设施存储核心档案,就地建造坚固可靠和具备特殊保管条件的特藏室,或将核心档案转移至后库或其他备份基地进行异地保存,及时制作和保存核心档案的副本,等等。
我们要特别注意加强对特藏室建设规范的制定和推行工作,警惕假藏展结合之名,将“特藏室”变成“陈列室”或“展示室”,把那些最珍贵的档案原件置于人员流动性相对较高、保存条件适宜性和稳定性相对缺失的环境之中。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