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文件是数字信息与文件这两个概念的集合,因此,它既具有数字信息的特征,又同时具有文件的特征。因而,电子文件就具有了既区别于传统载体文件,又区别于一般数字化信息的两个基本特征。
第一,电子文件是由电子计算机生成和处理,其信息以二进制数字代码记录和表示,因此亦可称为“数字文件”( Digtal Records)。电子文件以数字编码的形式存储在计算机的存储器(包括内存储器和各种外存储器)上,并可通过网络进行传输。我们所看到的电子文件的文字或图形、图像不过是电子文件的某种输出形式而已。这是电子文件与以往其他形式的文件的基本区别,也是电子文件信息与其他数字信息的共同点。
第二,电子文件是文件的一种类型。 电子文件具有文件的各种属性,包括内容背景、结构三要素,同时具有特定的用途和效力。这是电子文件与其他数字信息的基本区别,也是电子文件与其他形式文件的共同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