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艺术活动历史的真实记录,艺术档案是机构发展的核心凭证,更是国家文化事业传承的重要财富。长期以来,表演艺术机构档案存在归档零散、分类混乱、数字化不规范、权责不清晰等问题,行业亟需统一标准规范管理。
2025年8月20日,国家档案局正式发布DA/T 105—2025《表演艺术机构艺术档案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并于2026年2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填补了表演艺术领域专项档案管理的标准空白,全面规范艺术档案全流程管理,为剧院、艺术团、剧场等各类表演艺术机构的档案工作提供了权威、可落地的执行依据。
一、适用范围与核心定位
1.适用主体
《规范》核心适用于各类表演艺术机构,涵盖具备演出经营、艺术创作、艺术教育、艺术交流、艺术研究功能的剧院、剧场、艺术表演团体等,其他文旅、艺术相关机构可参照执行。
2.核心管理对象
《规范》明确管控艺术活动文件材料,即机构及艺术工作者在创作、演出、教育、交流等活动中形成的文字、图像、音视频、实物等各类具有保存价值的历史记录,同时覆盖纸质、电子、实物等全载体档案。
3.管理核心目标
建立集中统一的艺术档案管理体系,实现艺术档案真实、完整、可用、安全,厘清权责、规范流程、推进数字化,筑牢艺术文化留存与利用的档案根基。
二、权责划分严格管控
《规范》明确划分档案部门与业务部门双向职责,彻底解决“档案工作仅归档案岗”的认知误区,实现全员共管、全程管控。
1.档案部门:统筹管控、专业赋能
负责整体档案工作规划、制度制定、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审核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表;组织档案培训、科研交流;负责档案保管、咨询利用、资源开发;统筹电子档案系统建设与信息化管理。
2.业务部门:源头把控、规范移交
作为档案形成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艺术材料的收集、整理、初审;制定部门归档细则;配合档案部门监督检查,按期保质完成档案移交归档。
3.通用要求
所有在岗人员均有保护艺术档案、按时移交归档的义务,严禁私自留存、占用机构艺术档案材料。同时规范外包管理、涉密档案管理、重大活动档案管理等特殊场景要求。
三、全流程实操规范
《规范》针对艺术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鉴定处置、信息化六大核心环节制定精细化标准,每一项均可直接落地执行。
1.收集:四类载体,规范归集、限时归档
规范将艺术档案统一划分为文字类、图像类、音视频类、实物类四大类别,明确各类别归档标准:
文字类:内容真实完整、字迹耐久,杜绝圆珠笔、铅笔等不耐久书写工具,优先归档原件,原文译文、纸质电子文件同步归档;
图像类:演出照、彩排照等画面清晰、主题明确,兼顾舞美、服装、道具等细节,海报整洁无折痕,所有图像材料配套完整文字说明;
音视频类:原版原件、画面声音清晰,光盘、磁带载体完好无破损,标注项目名称、录制时间、录制人等关键信息,电子音视频档案按DA/T78标准执行;
实物类:完整留存演出道具、纪念品等实物,配套说明、包装物等附属材料一并归档。
硬性时限要求:所有艺术活动文件材料,需在项目结束后3个月内完成整理移交归档。移交需填写专用移交清单,双人核对签字、双向留存,不合格材料限期补齐。
2.整理:分类立卷、规范编目、有序归档
新规明确艺术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30年、定期10年三档,机构可结合自身情况制定适配分类方案,且方案一经确定需保持稳定。
组卷方式差异化管控:文字、照片类建议按卷整理,以单个艺术活动为整体组卷,复演新增材料可另立新卷并关联原卷;海报、音视频、实物类建议按件整理。
同时统一编号、编目、装订、装盒标准,规范案卷封面、背脊、卷内目录、备考表等全套表单格式,要求不同类别档案分盒存放,最大限度保护档案原貌。
3.保管:分载体防护,保障档案长效留存
档案库房需符合JGJ 25建筑与防护标准,恒温恒湿、干净整洁,根据档案载体差异化存放:照片、音视频磁带、光盘等竖向存放,避免重压;海报、实物档案平放或卷放集中存放,有效杜绝破损、霉变、失真问题。
4.利用:权限分级、全程留痕、安全可控
机构需搭建完善的档案检索体系,开放查阅、复印、借阅、线上浏览等多元利用方式,同时严格落实分级审批制度:本部门档案利用由部门及档案负责人审批,跨部门利用需三方审批。
所有档案利用行为需填写《艺术档案利用登记表》,明确借阅期限,严禁涂改、裁剪、调换、污损档案。若出现档案损坏、丢失、失密等情况,立即启动责任追究程序。
5.鉴定与处置:定期核查、规范销毁、依规移交
定期对到期档案开展鉴定工作,需继续留存的重新划定保管期限,无保存价值的按流程销毁。销毁需编制专用清册,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双人监销、签字确认,销毁清册永久留存。同时明确机构档案定期向属地综合档案馆移交要求,规范机构撤销、合并场景下的档案处置流程。
6.信息化建设:全程数字化、安全智能化
新规重点强化艺术档案信息化管理,要求将信息化建设纳入单位整体规划:搭建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实现电子文件归档、整理、保管、利用、销毁全流程管控;各类传统载体档案按规范完成数字化加工;建立多介质、多备份机制,重要档案落实异地备份,全面保障电子档案真实、完整、安全。
四、《规范》落地核心价值
1.标准化破局:结束表演艺术档案管理无专项统一标准的局面,统一全行业作业流程,解决归档混乱、管理随意、标准不一的痛点;
2.权责清晰化:厘清部门与岗位权责,构建“全员参与、全程管控”的档案管理体系,规避管理漏洞;
3.资源价值化:系统化留存艺术创作、演出成果,为剧目复盘、艺术研究、文化传播、品牌建设提供核心档案支撑;
4.管理数字化:推动艺术档案从纸质静态留存向数字活化利用转型,适配新时代档案信息化发展趋势;
5.风险合规化:规范涉密、著作权、外包管理等场景,筑牢档案安全与合规底线。
结语
DA/T 105—2025《表演艺术机构艺术档案管理规范》的发布实施,标志着我国表演艺术机构档案管理迈入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的新阶段。各表演艺术机构应切实强化档案意识,厘清权责分工,完善制度配套,将规范要求转化为日常管理的刚性约束。相关档案工作者更应主动担当、专业赋能,推动艺术档案从“被动保存”走向“主动服务”,从“历史凭证”升华为“文化资产”,为赓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繁荣社会主义文艺事业贡献坚实的档案力量。规范于心,践行于行,方能让每一份艺术记忆历久弥新,让每一段文化创造有档可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