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转入(或接收)的手续一般是:
(1)审查《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看其转递理由是否充分,是否符合转递规定;
(2)审查档案材料是否属于本单位所管人员的,以防收入同名同姓异人的档案材料;
(3)审查清点人事档案材料的数量,看档案材料是否符合档案转递通知单上列出的项目,是否符合转入要求,有无破损;
(4)经过以上三个步骤,确认无误后,在《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的回执上签名盖章,并将通知单回执退回寄出单位,同时,在档案转入登记簿上详细登记。
人事档案转出的方式分零星转出和成批移交两种。
(1)零星转出是指日常工作中经常性、数量不大的人事档案或应归人人事档案的材料及时转递给有关单位,是转出的主要方式。一般通过机要交通渠道来完成。
人事档案零星转出的手续一般是:
①在转出档案(材料)登记簿上登记,注明转出时间、材料名称、数量、转出原因、机要交通发文号或请接收人签字;
②在档案底册上注销并且详细注明何时、何原因转至何处以及转递的发文号;
③填写转递人事档案通知单并按发文要求包装、密封,加盖密封章后寄出。
(2)成批移交是指人事档案管理单位或部门之间数量较多的人事档案的交接。经双方商定后,一般由专人或专车取送。如果交接单位相距太远,则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每年七月初高校将大量毕业生档案转至其生源地人才服务中心就属于这种方式。
人事档案成批移交的手续一般是:
①将要移交的人事档案全部取出,在转出登记簿上详细登记,并在档案底册上注明;
②编制《人事档案移交清单》,注明移交原因、移交时间、移交数量、移交单位和经办人接收单位和经办人等,清单一式两份,双方办妥签名盖章后,各保留一份,以备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