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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档案系列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要求 |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1-03-19 阅读:457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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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上申报
填报出生日期与身份证号码中出生日期一致;参加工作时间与工作经历中参加工作起始时间一致;从事申报专业工作年限与工作经历中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一致;参评学历填写已取得学历证书的相关学历(注意不是“学位”);工作单位名称填写全称并与单位盖章中名称一致(其中自由职业者单位名称应为空);工作经历按参加工作起始时间连续填写至申报当年当月;继续教育提供预申报年限相符的专业继续教育学时证明,每年不少于60学时档案专业继续教育学时;代表作提供申报人所在单位档案工作情况和个人业务自传,字数为2000字左右;专业技术工作概述应不少于400字;专业技术工作填写取得现职称以来能反映个人专业技术水平的相关工作内容;个人申请及诚信承诺需申报人本人签字并填写日期。申报表中个人填写的本人代表作及业绩内容均需在复审环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业绩的视为无效参评业绩。
二、网上复审
1.复审材料目录:每项附件材料应按顺序编号,文件名称与文件内容一致,且目录一一对应。
2.申报表:网上初审通过后由申报系统生成,所在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印章(或工作单位公章),同时加盖骑缝章。
3.公示材料:内容包括公示具体时间(需满5个工作日)、公示地点、公示内容、公示结果为无异议。公示材料要加盖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印章(或工作单位公章)。
4.身份证明材料:上传身份证正反面。
5.学历学位材料:凡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验核实学历、学位证书信息的,免于提交学历和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无法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验核实学历、学位证书信息的(如2001年及以前毕业、军队院校或党校毕业、中专毕业等),仍需上传学历证书。
6.专业技术职务材料:上传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7.代表作:上传申报人所在单位档案工作情况和个人业务自传:本单位档案室情况、档案归档情况、档案数量等,以及个人档案工作业绩,须包含近几年年度考核情况,总字数约为2000字,需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并加盖人事章和骑缝章。
8.工作业绩材料:上传本人取得现职称以来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公开发表的论文论著、研究报告、项目报告、获奖证书、等相关资料。
9.发表论文论著材料:发表文章需上传发表文章的封皮页、有本人文章的目录页、完整本人文章页、版权页;整册论著需上传封皮页、目录页、版权页。
10.专业获奖材料:上传本人取得现职称以来的专业获奖材料。
11.委托评审材料:中央在京单位所属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本市职称评审的,需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同意,并由具有职称评审管理权限的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相应职称评价委托函后,按照本市职称评价有关要求进行申报。委托函抬头应为“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函模板见附件1。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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