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书档案案卷封面项目
GB/T 9705—2008 《文书档案案卷格式》所设计的案卷封面项目及其填写方法如下:
1)全宗名称。全宗名称相同于立档单位的名称,填写时必须用全称或通用简称
2)类目名称。类目名称指全宗内档案分类表中的第一级类目的名称。
3)案卷题名。案卷题名即案卷标题,一般由档案整理人员自拟。案卷题名应当准确概括本卷文件的主要制发机关、内容、文种。文字应力求简练、明确,字数以50字内为宜。
4)时间。时间应填写卷内文件所属的起止时间。
5)保管期限。保管期限项按整理时所划定保管期限填写。
6)件、页数。装订的案卷要填写总页数。不装订的案卷要填写本卷的总件数。
7)归档号。归档号填写文书处理号。有的单位将案卷目录中的室编案卷号作为归档号填写,方便了档案室保管和统计档案,利于以后将档案移交档案馆。
8)档号。案卷封面的档号由全宗号、目录号、 案卷号组成。
2.文书档案案卷脊背项目
案卷脊背项目包括全宗号、 目录号、年度、案卷号,一般用阿拉伯数字横排书写。
3.文书档案案卷封面及其脊背的填写
1)卷盒封面的填写
卷盒封面填写全宗即立档单位名称,填写时必须用全称或通用简称。
2)卷盒脊背项目的填写
全宗号:填写档案馆给立档单位编制的代号。
年度:填写文件形成年度,以四位阿拉伯数字标注公元纪年,如2010。
保管期限:填写归档文件保管期限的简称或代码。
起止件号:填写盒内第一件文件和最后一件文件的件号,中间用“一”号连接。
机构(问题):填写作为分类方案类目的机构(问题)名称或规范化简称。该项为选择项,分类方案类目中没分机构(问题),则不用填写。
盒号:填写档案盒的排列顺序号,在档案移交进馆时按进馆要求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