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作为各种社会实践活动的历史记录,需要内容系统、载体完好地保存下来,但是社会和自然的许多因素都可能使档案材料受到危害甚至遭受损毁,档案的系统性和政治安全就可能受到破坏。档案保管的任务就是要了解和掌握档案损坏的规律,通过采取专门的技术措施,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档案的损毁,延长档案的寿命,维护档案的系统性和完整性,保证档案的安全。
(一) 档案保管的任务
《档案法》(2016修订)第五条规定,要“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这是我国档案工作最基本的原则和对档案工作最基本的要求,而保管是实现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的重要环节和直接手段。档案保管的具体任务如下。
(1) 防治损坏。这是档案保管最主要的一项任务。从总体上看,档案的损坏是不可避免的,这就要求我们采取必要的措施,尽可能消除危害档案的因素,改善档案保存的环境,让档案得到更妥善的保护。
(2) 延长寿命。这是档案保管的总体目标。防治损坏只是手段,延长寿命才是目的。所有保护措施和技术手段都应该围绕延长档案的寿命展开。在档案保护工作中也出现过为了解决某一种危害而对档案进行处理,结果造成了新的伤害的案例,这就有违于延长寿命的要求。
(3) 维护安全。维护档案的安全一方面指档案作为一种物质存在的形态必须最大限度地存在下去,另一方面是使档案不致因为保管失当或条件的恶劣而发生丢失或泄密现象,造成政治上的不良后果。这也是保管工作的重要任务所在。
(二) 档案保管的基本原则
档案保管应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基本原则。“防”是指预防档案的损坏,防止档案丢失,防止人为或自然对档案的污染和损毁;“治”是指治理已经损坏的档案,对破损档案进行复制,进行修补。
在档案保管中,“防”是主导,“治”是补充。如果不把“防”放在首位,防止不利因素对档案的破坏,“治”的任务必然会很大,一定会治不胜治。而且,目前保存的档案大部分是完好的,因此保证大量完好无损的档案的安全与完整,才应是首要任务。
同时,“治”也很重要。不治, 已经损坏的档案 就不能被利用,档案受害的范围、程度还会继续扩大和加深,使濒临损坏的档案遭到毁灭。所以,在“防”的同时,也要做好“治”的工作,只有防治结合,才能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三) 档案保管的要求
档案保管的要求包括三个方面。
(1) 档案应集中保存,综合管理。这既符合档案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又能使档案其他环节的工作得以顺利开展,有利于综合开发利用档案。
(2) 档案保管应体现管理的科学性。要按照档案的保管期限、不同门类和载体分别编号,统一管理。
(3) 档案保管的目的是为了提供利用,因此必须坚持“利用促保护,保护为利用”的原则。在保管过程中必须采取一系列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