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在特大城市建设中,新建一条贯穿该市南北的主干道, 全长15000m,其中包括一座跨越运河的钢梁结构的大桥和一座跨越国道的钢筋混凝土立交桥。工程由该市市政建设总公司承建,某交通甲级监理公司监理。根据有关规定:施工中用于工程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及设备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出厂检(试)验报告及复试报告。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对第二批进场的用于下水道的混凝土管质量及相关资料提出异议,要求复试,复试结果为不合格,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处理意见是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中有关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及设备的一般规定办理好。
问题:
(一) 施工中用于工程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及设备主要有哪些?
(二) 建设部《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中有关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及设备技术文件的一般规定是什么?
分析:
(一) 根据规范和施工情况,施工中用于工程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及设备主要有以下二十个方面:
1. 水泥;
2. 钢材(钢筋、钢板、型钢);
3. 沥青;
4. 涂料;
5. 焊接材料;
6. 砌块(砖、料石、预制块等);
7. 砂、石;
8. 混凝土外加剂、掺合剂;
9. 防水材料及粘接材料;
10. 防腐、保温材料;
11. 石灰;
12. 水泥、石灰、粉煤灰混合料;
13. 沥青混合料;
14. 商品混凝土;
15. 管材、管件、设备、配件;
16. 预应力混凝土张拉材料;
17. 混凝土预制构件;
18. 钢结构构件;
19. 各种地下管线的各类井室的井圈、井盖、踏步等;
20. 支座、变形装置、止水带等。
(二) 建设部《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建城[2002] 221号)中有关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及设备技术文件的一般规定有八条:
1. 必须有出厂质量合格证书和出厂检(试)验报告。
2. 合格证书、检(试)验报告为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货单位印章方为有效,并注明使用工程名称、规格、数量、进场日期、经办人签名及原件存放地点。
3. 凡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有法定单位鉴定证明和生产许可证。产品要有质量标准、使用说明和工艺要求。使用前应按其质量标准进行检(试)验。
4. 进入施工现场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在使用前必须按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样,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试验机构进行复试,复试结果合格方可使用。
5. 对按国家规定只提供技术参数的测试报告,应由使用单位的技术负责人依据有关技术标准对技术参数进行判别并签字认可。
6. 进场材料凡是复试不合格的,应按原标准规定的要求再次进行复试,再次复试的结果合格方可认为该批材料合格,两次报告必须同时归人施工技术文件。
7. 必须按有关规定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样制度,其记录、汇总表纳入施工技术文件。
8. 总含碱量有要求的地区,应对混凝土使用的水泥、砂、外加剂、掺合料等的含碱量进行检测,并按规定要求将报告纳人施工技术文件。
结论:
施工中用于工程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及设备主要有二十个方面,有关质量检验及技术文件的要求有八条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