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统计工作的步骤,一般可分为档案统计调查、档案统计整理和档案统计分析三个基本阶段。
档案统计调查是 根据档案工作的需要,按照规定的统计任务,为实现一定的统计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向被调查者收集原始统计数据或统计资料的工作过程。档案部门在档案的收进、移出、整理、鉴定、保管、利用等工作中,根据规定的统计任务或本单位确定的档案统计项目和工作需要,用登记簿、册、表等形式来实现原始统计数据以及资料的记录和积累。目前,我国全国性的档案统计制度已基本健全完善。1984 年2月,国家档案局正式颁发了经国家统计局批准的《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统计年报》,首次建立了全国统一的档案工作统计制度。从1991年起,实行了《全国档案事业统计年报制度》。它是一种部门统计年报,反映全国档案工作的基本情况,其中也包括企 业档案馆和档案室的工作情况,其主要内容包括档案机构与编制、档案工作人员、档案与资料、库房与设备、利用和编研、档案数字化等方面的情况,具体见国统制[2012] 59 号文件。
档案统计整理是对统计调查所获得的资料,进行分组、归类、审核、计算等综合整理,使之条理化、系统化。档案统计整理的工作内容有统计调查资料与原始数据的审核、统计资料的分组、统计资料的汇总与初步计算、统计整理工作总结等。
档案统计分析是对统计资料进行统合归类、比较研究,以揭示档案、档案工作内在联系与发展规律的活动。统计分析的总体目标,是从统计数据中发现确定性、趋向性、规律性的情况与问题,并对这些情况与问题产生的原因及相关因素进行研究,从而得出明确可靠的结论。常用的统计分析方法有对比分析、平均分析、速度分析、动态分析、弹性分析、因素分析、相关分析、模型分析、综合评价分析等。在实际工作中,企业档案部门应当根据具体统计工作任务、工作目标选用适合的分析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