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档案数量众多,种类复杂,不同种类的档案构成了档案管理的不同方面。
(一) 按照档案的不同内容,可分为普通档案管理和专门档案管理
普通档案通常是指文书档案,是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事务性材料,包括党务档案、国家政务档案、机关事务档案等。专门档案是在一定的专业领域和专门业务活动中形成的、反映特定的业务活动内容的专用文件材料。专门档案种类繁多,包括科技档案、人事档案、会计档案、教学档案、司法档案、艺术档案、外交档案,等等。
普通档案具有与专门档案不同的特点。普通档案是党和国家各级机构在日常事务性管理活动中形成的文书材料,有通用的公文规格和格式,有固定的文件处理程序,来源广泛,内容丰富,是目前各级综合性档案馆馆藏的主要部分。专门档案具有特有的形成规律,在形式上有其特殊性,它不经过机关收发文登记,每一类专门档案有比较特殊的文件形式和特定的格式,如图纸、报表、账簿、试题卷等。同一类专门档案来源较窄,一般在一个专业主管单位集中形成,内容比较单一,同类文件数量较多。每一种专门档案都有自己的特点,因此,在管理上要采取不同的方法。
(二) 按档案的载体形式,分为纸质档案管理和特殊载体档案管理
纸质档案以文字为表述形式,以纸张为载体,目前在国家全部档案中占绝大多数。特殊载体的档案是记录在非纸质载体( 如磁性载体或其他化学合成材料)上,以图像、声音等非文字手段为表述形式的特殊形式的档案,包括声像档案、缩微档案、电子档案等。
特殊载体的档案在制成材料以及信息存贮方式等方面都不同于普通的纸质档案,因此,在保管条件和保管方法上具有特殊性。
(三) 按档案的性质,分为公共档案管理和私人档案管理
公共档案是指政府机关(或公共管理机关)在行政(或公共)事务管理中形成的档案,公共档案是属于社会的公共财产,由各级公共档案馆收藏,并向社会公众提供服务。
私人档案主要是指私人企业、教会、私立大学、私人家族和个人在其活动中形成的档案。私人档案一般归私人(法人或自然人)所有,不向公众开放。由于私人档案中有不少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因此,很多国家通过立法等形式对私人档案的管理采取了国家干预。我国档案法虽然没有规定私人档案的概念,但确认了档案的不同所有权形式,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要按照规定向国家档案馆移交;集体所有和个人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档案所有者应当妥善保管。
(四) 按照形成时期的不同,可分为古代档案、近代档案和现代档案管理
在我国,古代档案是指1840年以前形成的档案。从1840年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形成的档案,称为近代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形成的档案,称为现代档案。其中,古代档案和近代档案又可统称为历史档案。
综上所述,由于档案种类和类型的多样性,档案管理的范围非常广泛。不同类型的档案具有不同的形成规律和特点,需要采用不同的方法,由此形成了档案管理的各个专门领域,如文书档案管理、科技档案管理、人事档案管理、会计档案管理、教学档案管理,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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