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了解公文的格式和行文规则之前,先要对公文有一个清楚的了解。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指出:“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上述揭示了公文的含义。这就把公文同报刊发表的以提供信息为主的一般文章区别开来。其次,指明了公文的性质。报刊上发表的消息、通讯、小说等,任何人都可以凭兴趣去阅读、欣赏,不必在实际生活中贯彻执行;而公文则不同,它具有“特定效力”,在它的有效范围内,如果不按要求贯彻执行,就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最后,讲明了公文格式的特点。一般文章是“定体则无,大体需有”。而公文则有“规范体式”,不允许有任何随意性。所以,行政公文的写作要求规范化,要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