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副研究馆员。申报人员必须符合下列学历及任职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博士学位,具有档案专业馆员职务任职资格2年及以上;
(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档案专业馆员职务任职资格5年及以上。
2.馆员。申报人员必须符合下列学历及任职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博士学位;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具有档案专业助理馆员职务2年及以上;
(3)大学本科学历,具有档案专业助理馆员职务任职资格4年及以上;
(4)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证书,具有档案专业助理馆员职务任职资格3年及以上;
(5)大学专科学历,具有档案专业助理馆员职务任职资格5年及以上;
3.助理馆员。申报人员必须符合下列学历及任职条件之一:
(1)取得硕士学位、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
(2)大学本科学历,且从事档案工作满1年;
(3)大学专科学历,具有档案专业管理员职务任职资格2年及以上;
(4)中专学历,具有档案专业管理员职务任职资格4年及以上;
4.管理员。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且从事档案工作1年及以上。
5.中初级职称为非档案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重新确认为档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并从事档案工作一年及以上,其同一层级职称任职年限合并计算。
6.计算中初级职称任职资格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
7.对先参加工作后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和再取得较高学历、学位的人员,其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限计算,按川职改(1991)8号文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