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档案门类的核心划分与属性
(一)按形成领域划分的核心门类
文书档案:最基础、应用最广泛的门类,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在行政管理、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各类公文及相关材料。核心属性是“公务性”,涵盖决议、决定、命令、指示、批复、报告、请示、函、会议纪要、通知、通报等法定公文,以及工作计划、总结、调查报告、述职报告、规章制度、合同协议、会议材料等辅助性公务文书。适用场景包括各级党政机关的日常办公、企事业单位的经营管理决策、社会组织的活动开展等,是记录机构职能运行的核心载体。
科技档案:形成于生产建设、科学研究、工程技术等技术性活动,具有保存价值的科技文件材料。核心属性是“技术性”和“专业性”,按具体领域可细分为工程档案(建设项目的立项、勘察、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各阶段材料,如施工图、竣工图、监理报告、工程量清单等)、科研档案(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研究过程记录、实验数据、成果报告、鉴定材料等)、产品档案(产品设计、研发、生产、检验、销售等环节的技术文件,如设计图纸、工艺规程、产品说明书、检测报告等)、设备档案(设备采购合同、开箱验收记录、安装调试报告、使用说明书、维修保养记录、报废审批材料等)。适用场景集中在建筑施工、科研院所、制造业、设备运维等技术密集型领域。
会计档案:各单位在会计核算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资料,核心属性是“凭证性”和“专业性”,涵盖会计凭证(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等)、会计账簿(总账、明细账、日记账、辅助账簿等)、财务会计报告(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财务分析报告等)、其他会计资料(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保管清册、销毁清册等)。适用场景覆盖所有具备独立会计核算职能的单位,包括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声像档案:以声音、图像为主要记录载体的档案,核心属性是“直观性”和“纪实性”,按载体形式可细分为照片档案(纸质照片、数码照片及对应的说明材料,需记录拍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核心信息)、录音档案(磁带、光盘、数码音频文件,如会议录音、采访录音、重要活动现场录音等)、录像档案(磁带、光盘、数码视频文件,如会议录像、庆典活动录像、新闻报道录像、专题纪录片等)、影视档案。适用场景包括各类重大活动记录、新闻宣传、历史事件留存、个人重要纪念等。
实物档案:以实物为载体,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类实体物品,核心属性是“实物性”和“纪念性”,常见类型包括荣誉档案(奖状、奖牌、奖章、锦旗、荣誉证书、先进集体/个人表彰文件等)、印章档案(单位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章等各类印章及印章启用、作废、移交记录)、礼品档案(对外交往中接收的具有纪念意义的礼品、纪念品,需记录赠送方、接收时间、场合、礼品名称及特征等)、标本档案(科研、教学活动中形成的动植物标本、矿物标本等,需附带采集时间、地点、采集人、鉴定报告等说明)。适用场景涉及单位荣誉管理、对外交流记录、科研教学存档等。
电子档案:以数字形式存在于计算机存储设备中,具有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及其配套metadata(元数据),核心属性是“数字化”和“可迁移性”,涵盖电子公文(Word、PDF等格式的党政机关公文)、电子图纸(CAD等格式的工程图纸、产品设计图)、电子数据(数据库文件、Excel数据表、统计报表等)、数码声像文件(前文提及的数码照片、音频、视频文件)、网页档案(单位官网页面、重要网络新闻报道的截图或归档文件)等。适用场景随着数字化转型普及,已覆盖所有领域,是当前档案管理的重点发展方向。
(二)其他辅助划分维度
除上述核心门类外,还可按档案的保管期限(永久、长期、短期)、保密等级(绝密、机密、秘密、公开)、形成单位等维度进行二次划分,形成更精细化的分类体系,如“党政机关永久保管文书档案”“企业机密级科技档案”等。
二、档案的收集范围:全领域覆盖与核心原则
档案收集是档案管理的起点,核心原则是“全面性、完整性、针对性”,即确保应归档的文件材料无遗漏、无缺失,且符合单位职能需求和历史留存价值。以下按不同领域细化收集范围:
(一)党政机关档案收集范围
上级机关下发的文件:上级党委、政府、主管部门发布的与本单位职能相关的决议、决定、命令、指示、批复、通知、通报等,以及上级领导视察、检查工作时的讲话记录、批示、题词等。
本机关形成的文件:
决策类:党组(党委)会议纪要、常务会议纪要、办公会议纪要、各类专题会议记录及会议材料;
执行类:本机关制发的上行文(报告、请示)、下行文(通知、通报、批复)、平行文(函、意见);
管理类:工作计划、总结、述职报告、规章制度、机构设置与人员编制文件、人事任免通知、考核材料、财务预决算、审计报告、纪检监察材料、信访处理记录等;
活动类:本机关组织或参与的重大会议、庆典、调研、执法检查、应急处置等活动形成的各类材料(含文字、声像、实物等)。
下级机关报送的文件:下级单位上报的工作报告、请示、总结、统计报表、专题材料等。
同级机关及其他单位的文件:同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发来的函、意见、合作协议、交流材料等。
其他相关材料:与本机关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外部评估报告、媒体报道等。
(二)企事业单位档案收集范围
行政管理类:企业章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记录及决议、组织机构设置文件、人事档案(员工入职登记表、劳动合同、薪酬福利记录、绩效考核材料、离职证明等)、行政管理制度(考勤、办公、后勤等)、对外公关材料、法律纠纷处理文件(合同、诉讼/仲裁材料、律师函等)。
经营管理类:市场调研报告、营销策划方案、销售合同、客户档案、采购合同、供应商档案、库存记录、产品定价策略、营收报表、成本分析报告等。
生产技术类:前文“科技档案”对应的工程、科研、产品、设备相关材料,以及生产工艺规程、质量检验标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事故处理报告等。
财务会计类:前文“会计档案”涵盖的所有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
声像实物类:企业重大活动(开业庆典、周年纪念、新产品发布会等)的声像记录,获得的荣誉奖项、合作礼品、单位印章等实物档案。
电子类:所有数字化的公文、图纸、数据、声像文件及对应的元数据,计算机系统日志、数据备份记录等。
(三)社会组织/个人档案收集范围
社会组织(如协会、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注册文件、章程、理事会会议记录、年度工作报告、财务报表、项目实施方案及总结、捐赠协议及凭证、会员档案等。
个人档案: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等)、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奖惩记录、学术研究成果(论文、著作、专利证书等)、重要个人往来信件、家庭族谱、具有纪念意义的照片、音像资料等。
(四)档案收集的排除范围
并非所有文件材料都需归档,以下内容无需纳入收集范围:
重复文件(如同一文件的多个复印件,仅保留原件或一份清晰复印件);
未生效的草稿、征求意见稿(除非有重要修改痕迹或决策参考价值);
与本单位/个人职能无关的一般性宣传材料、广告邮件;
无保存价值的临时通知、便条、普通工作联系单;
已过期且无查考价值的文件(如已废止的规章制度、过期的合同副本)。
三、档案整理标准:原则、流程与核心规范
(一)档案整理的基本原则
来源原则:按档案形成的单位、部门或个人进行分类,保持同一来源的档案集中存放,便于反映该来源的工作活动全貌。
时间原则:按档案形成的时间顺序排列,同一来源、同一类别的档案,按年度、季度、月份依次排序,便于追溯事件发展的时间脉络。
问题原则:按档案内容所反映的主题或问题进行分类,适用于专题性档案。
电子档案特殊原则: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安全性”原则,确保电子档案的内容不被篡改,元数据完整,可正常读取,且具备防泄露、防丢失的安全保障。
(二)档案整理的通用流程与规范
鉴定筛选:对收集到的文件材料进行鉴别,判断其是否具备归档价值(参考前文“收集范围”),剔除重复、无效、无价值的材料;同时确定每份档案的保管期限和保密等级,标注在文件首页或备考表中。
分类排序:
一级分类:按前文“档案门类”划分(文书、科技、会计等);
二级分类:按形成部门、年度、问题等维度划分(如文书档案下按“办公室”“业务部”等部门分类,或按“综合管理”“业务工作”等问题分类);
三级分类:按保管期限分类(永久、长期、短期);
排序:同一分类下按时间顺序(年度→季度→月份)排列,会议材料、项目材料等成套文件按形成逻辑顺序排列(如会议通知→会议议程→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相关附件)。
组卷(或装订):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等纸质文件:将排序后的文件按“一卷(册)不超过200页”的原则组卷,剔除文件中的金属装订物(订书钉、回形针等),采用线装、胶装等方式装订,确保整齐牢固,便于翻阅;卷内文件按顺序编写页号(正面右上角、背面左上角),空白页不编页号。
声像档案:照片档案按“一组(若干张相关照片)”为单位整理,放入照片档案盒,附《照片档案说明表》(记录拍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拍摄者等信息);录音、录像档案按“一盘(一张光盘/一个文件)”为单位整理,标注档案名称、形成时间、载体类型,存储在专用档案盒中,避免磨损。
实物档案:按类别(荣誉、印章、礼品等)放入专用实物档案柜,较大物品单独存放,附《实物档案登记表》(记录名称、规格、形成时间、来源、保管人等信息),避免挤压、腐蚀。
电子档案:按分类建立文件夹目录(如“文书档案/2024年/办公室/永久”),文件命名规范,确保元数据完整(包含文件名称、形成时间、形成部门、文件格式、大小、保管期限等),定期进行数据备份(本地备份+异地备份),避免数据丢失或损坏。
编目著录:为整理好的档案编制目录,便于检索利用,核心目录类型包括:
案卷目录(适用于纸质档案):记录案卷号、案卷名称、形成单位、形成时间、保管期限、卷内页数、归档日期、保管人等信息,按分类顺序编排。
卷内文件目录(适用于纸质档案):记录卷内文件的顺序号、文件编号、文件名称、形成日期、页数、备注等信息,置于案卷首页。
声像档案目录:记录档案编号、档案名称、载体类型、形成时间、形成地点、主要内容、保管期限、存储位置等信息。
电子档案目录:除包含纸质档案目录的核心信息外,还需记录文件格式、文件大小、存储路径、备份情况、访问权限等电子档案特有的信息。
著录要求:信息准确完整,用词规范,字迹清晰(纸质目录手写需工整,优先采用电子目录),目录与档案一一对应,无错号、漏号。
归档移交:整理完成的档案按规定移交至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档案移交清册》(记录移交档案的门类、数量、案卷号、移交单位、移交人、接收人、移交日期等信息),双方签字确认,明确责任。档案管理部门接收后,将档案存入专用档案库房(或电子档案服务器),落实保管措施(如控制温湿度、防火、防潮、防虫、防盗、防磁等)。
(三)不同门类档案的特殊整理规范
科技档案:工程档案需按建设项目的立项、勘察、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阶段组卷,卷内文件按“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的顺序排列;科研档案按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研究、成果鉴定、推广应用等阶段组卷,确保成套性。
会计档案:会计凭证按“月→凭证号”顺序组卷,卷内附《会计凭证封面》;会计账簿按“年度→账簿类型”组卷,扉页填写《账簿启用表》(记录单位名称、账簿名称、启用日期、记账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等信息)。
电子档案:需符合《电子档案管理基本术语》、《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等国家标准,采用符合长期保存要求的文件格式,定期进行格式迁移和有效性检测,确保档案长期可用。
声像档案:照片档案需保证图像清晰,无破损、褪色,数码照片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录音、录像档案需保证声音、图像清晰,无杂音、无卡顿,载体无划痕、变形,定期进行播放检测,避免磁性载体消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