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的管理流程是一个贯穿档案“从产生到处置”全生命周期的系统性工程,需严格遵循《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等法规,确保每一个环节都规范、严谨。其核心流程可分为形成收集、整理归档、鉴定审核、保管保护、利用服务、转递流转、销毁处置七大环节,各环节环环相扣,共同保障人事档案的完整、安全与有效利用。
一、形成与收集:档案生命周期的起点
人事档案并非凭空产生,而是伴随个人在组织中的各类活动自然形成,收集环节则是将这些分散的材料“汇聚归档”的关键步骤。
材料形成的触发场景
档案材料的产生与组织的人事管理活动直接关联,例如:
招聘入职时,形成《应聘登记表》《录用审批表》;
年度考核后,生成《年度考核登记表》;
职称晋升时,产生《职称评审表》《资格证书》;
受到奖惩时,形成《奖励审批表》或《处分决定》。
这些材料均需由组织部门在活动结束后及时制作或收集,确保原始性和时效性。
收集的核心要求
及时性:材料形成后1个月内必须归档(如离职证明需在员工离职后15天内归入档案),避免遗漏或丢失;
完整性:确保同一事件的材料齐全(如一份奖励材料需包含“表彰通知+审批表+荣誉证书复印件”);
真实性:审核材料是否经组织盖章确认(如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并加盖公章),杜绝伪造、涂改材料;
规范性:材料需使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书写,字迹清晰,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等易褪色工具,电子材料需符合《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
二、整理与归档:让档案“有序可循”
收集后的材料需经过系统化整理,使其从“零散状态”转变为“有序体系”,便于后续管理和利用。
整理的核心步骤
分类:按照前文所述的“八大类”(身份信息、政治历史、职业经历等)对材料进行归类,同一类材料再按时间顺序排列;
排序:同一人的档案材料遵循“时间先后”与“逻辑关联”双重原则(如“学历材料”按小学→中学→大学的时间排序,“考核材料”按年度先后排列);
编目:为每份材料编写页码,填写《档案材料目录》,注明材料名称、形成时间、页码范围,方便检索;
装订:去除材料中的金属物(如订书钉),采用线装或专用档案装订机固定,避免损坏纸张;
装盒:将整理好的材料放入标准档案盒,盒面标注姓名、编号、起止时间等信息,盒内放置备考表(记录材料变动情况)。
电子档案的特殊整理
电子人事档案需进行“元数据著录”(记录文件格式、形成时间、制作人等信息),采用加密存储,并生成与纸质档案对应的“电子索引”,确保“纸质与电子”双套制管理的一致性。
三、鉴定与审核:筛选“有价值”的档案
并非所有材料都需永久保存,鉴定环节通过评估价值确定保管期限,剔除无保存价值的材料,优化档案资源。
鉴定的依据与标准
依据《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将材料分为三类保管期限:
永久保存:涉及个人身份、政治历史、重大奖惩等核心材料(如入党志愿书、学历证书、退休审批表);
长期保存(50年):反映职业发展的重要材料(如年度考核表、职称评审表);
短期保存(10-30年):临时性材料(如短期培训证书、借调函)。
审核的重点内容
材料是否重复(如同一证书的多份复印件仅保留1份);
内容是否矛盾(如出生日期在不同材料中是否一致,发现问题需退回原形成单位核实);
手续是否齐全(如处分材料需有本人签字确认或送达记录)。
四、保管与保护:守护档案的“物理与信息安全”
人事档案的保管需同时保障实体安全(防止损坏)和信息安全(防止泄露),是管理流程中最具技术性的环节。
实体安全管理
库房要求:
温度控制在14-24℃(夏季不超过24℃,冬季不低于14℃),相对湿度45-60%,配备温湿度计和空调、除湿机;
防火:安装烟感报警器、灭火器,禁止明火,电线穿管保护;
防潮防虫:地面铺防潮垫,定期投放防虫药剂(如樟脑丸),每年检查一次档案是否霉变、虫蛀;
防盗:库房安装防盗门、监控设备,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入内。
载体保护:
纸质档案:定期翻晾(每年至少1次),对破损纸张进行托裱修复;
电子档案:存储在专用服务器或光盘中,每3年复制一次(防止介质老化),采用“异地备份”(如本地+云端双存储)。
信息安全管理
保密制度:档案管理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严禁私自复制、传播档案内容;
权限控制:电子档案系统设置分级权限(如“查阅权限”“修改权限”“删除权限”),仅授权人员可操作;
查阅记录:任何单位或个人查阅档案,需填写《人事档案查阅登记表》,记录查阅人、事由、时间、查阅内容。
五、利用与服务:让档案“发挥价值”
人事档案的最终目的是服务于组织管理和个人权益保障,利用环节需在“安全”与“便捷”之间找到平衡。
利用的主要场景
组织内部:干部选拔、职称评定、工资调整、退休审批等(如提拔干部时需查阅“考核材料”“奖惩材料”);
个人需求:工龄认定、社保补缴、学历证明、政审证明等(如个人办理退休时,档案中的《工作履历表》是计算工龄的依据);
外部单位:司法机关办案、纪检监察调查、军队政审等(需持单位介绍信和办案人员证件)。
利用的严格规范
审批流程:查阅档案需经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批准,查阅涉密内容(如处分材料)需单位主要领导签字;
查阅限制:
不得带出档案库房(确需复制的,需经审批并由档案人员操作);
严禁涂改、勾画、抽取档案材料;
个人不得查阅本人档案(特殊情况需单位出具证明并由他人陪同);
结果反馈:根据档案内容出具证明时,需注明“仅供XX用途使用”,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六、转递与流转:档案“跟着人走”
当个人因工作调动、辞职、升学等原因离开原单位时,人事档案需随其转移至新的管理单位,转递环节是防止档案“流失”的关键。
转递的核心流程
发起:原单位填写《干部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注明材料份数、页数、转递原因),与档案一同密封;
运输: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严禁个人自带档案),电子档案通过加密网络传输;
接收:新单位核对档案材料与《转递通知单》是否一致,确认无误后在回执上签字盖章,退回原单位;
登记:原单位和新单位均需在《人事档案转递台账》中记录转递信息,确保可追溯。
特殊情况处理
个人辞职后未就业的,档案转至户籍地人才服务中心;
跨省调动的,档案需经省级档案管理部门中转(如从北京某单位调至上海某单位,需先转至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
七、销毁与处置:档案的“最终归宿”
对于已过保管期限且无保存价值的档案,需按法定程序销毁,避免资源浪费。
销毁的严格程序
鉴定:由档案管理部门会同纪检、人事部门组成“销毁鉴定小组”,对到期档案进行评估,确定是否符合销毁条件;
审批:形成《人事档案销毁清册》,报单位主要领导批准;
监销:销毁时需有2名以上监销人在场(通常为纪检人员+档案人员),采用碎纸机粉碎或指定地点焚烧,防止信息泄露;
备案:《销毁清册》和审批文件需永久保存,作为档案处置的历史记录。
禁止销毁的情形
涉及未了结的案件或纠纷的档案;
虽过保管期限但仍有凭证价值的材料(如工龄认定相关记录);
具有历史研究价值的档案(如老党员、劳动模范的档案)需移交档案馆保存。
人事档案的管理流程是一个“环环相扣、全程可控”的系统工程,从材料形成到最终销毁,每个环节都体现了“原始性、安全性、规范性”的核心要求。随着数字化技术的应用,未来流程将更加高效(如电子材料自动归档、AI辅助审核),但“确保档案真实、安全”的本质原则不会改变,这也是人事档案作为“官方记录”的生命线所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