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页号编写
(1)科技档案以卷为单位进行编制页号,每卷一个页号,每卷从“1”开始编写页号;
(2)编写页号时以有效内容的页面为一页,没有有效内容的页面不算做档案页。
(2)已有页号的文件可不再重新编写页号(页号需要连续,保持位置相对固定,不得中断)。
(3)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不编写页号。
2 案卷封面编制
(1)案卷封面宜印制在卷盒正表面,亦可采用内封面形式
(2)案卷题名,应简明、准确地揭示卷内科技文件的内容,主要包括产品、科研课题、建设项目、设备仪器名称或代字(号)、结构、阶段名称、文件类型名称等。
(3)立卷单位,应填写负责组卷部门或单位。
(4)起止日期,应填写案卷内科技文件形成的最早和最晚的时间---年、月、日(年度应填写四位数字)。
(5)保管期限,应填写组卷时依照有关规定划定的保管期限。
(6)密级,应填写卷内科技文件的最高密级。
(7)档号,由全宗号、分类号(或项目代号或目录号)、案卷号组成。全宗号,需向档案馆移交的档案,其全宗号由负责接收的档案馆给定;分类号,应根据本单位分类方案设定的类别号确定;项目代号,由所反映的产品、课题、项目、设备仪器等的型号、代字或代号确定;目录号,填写目录编号;案卷号,应填写科技档案按一定顺序排列后的流水号。
3 案卷脊背编制
(1)案卷脊背印制在卷盒侧面。
(2)案卷题名、保管期限、档号,填写方法同上述第二部分第2条。
(3)案卷脊背项目可根据需要选择填写。
4 卷内目录编制
(1)卷内目录应排列在卷内文件首页之前。
(2)序号,应依次标注卷内文件排列顺序。
(3)文件编号,应填写文件文号或型号或图号或代字、代号等。
(4)责任者,应填写文件形成者。
(5)文件题名,应填写文件全称,题名内容不足以显示内容的,需根据文件内容拟写题名。
(6)日期,应填写文件形成的时间,一般为八位阿拉伯数字,不足部分用”0”补全。
(7)页数,应填写每件文件总页数。
(8)备注,可根据实际填写需注明的情况。
(9)档号,填写方法同上述第二部分第7条
5 卷内备考表编制
(1)卷内备考表式样。
(2)卷内备考表应标明案卷内全部文件总件数、总页数以及在组卷和案卷提供使用过程中需要说明的问题。
(3)立卷人,应由立卷责任者签名。
(4)立卷日期,应填写完成立卷的时间。
(5)检查人,应由案卷质量审核者签名。
(6)检查日期,应填写案卷质量审核的时间。
(7)互见号,应填写反映同一内容不同载体档案的档号,并注明其载体类型。
(8)档号,填写方法同上述第二部分第7条。
(9)卷内备考表,应排列在卷内全部文件之后,或直接印制在卷盒内底面。
6 案卷目录编制
(1)案卷目录式样。
(2)序号,应填写登录案卷的流水顺序号
(3)档号、案卷题名、保管期限,填写方法同上述第二部分。
(4)总页数,应填写案卷内全部文件的页数之和。
(5)备注,可根据管理需要填写案卷的密级、互见号或存放位置等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