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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两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5-04-25  阅读:13493次

为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充分发挥干部人事档案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破解当前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难点、堵点、痛点,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全区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两年攻坚行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凡提四必”、“严格开展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工作要求,聚焦档案审核、整改、管理和服务全链条,通过两年集中攻坚与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双轮驱动,着力破解档案材料缺失、审核标准不一、整改效率偏低、管档责任弱化等突出问题,实现档案审核规范化、整改标准化、管理数字化、队伍专业化目标,构建“制度完善、责任明晰、质效双优、协同联动"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体系,为全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提供精准可靠支撑。

主要内容

(一)全面落实制度规定

1.完善三重审核制。依托济南市干部人事档案集中管控平台,严格执行“初审(逐项核对)-复审(交叉校验)-终無 (专家把关)”三重审核机制,设立《档案审核质量追溯清单》,对涉及“三龄二历一身份"方面的重要问题实行终身追责,形成“责任可追湖、问题可倒查、违规必追责"的刚性约束体系,全方位保障档案审核结果的准确性与权威性。

2.全面落实材料流转双清单机制。严格执行干部人事档案《散材料接收清单》与《散材料退回清单》双轨运行机制,实行“一人一清单、交接双签字"管理模式,确保散材料交接全程清晰、责任明确,提升材料交接的准确性与可追湖性。

3.全面落实无任用档案审核机制。严格执行无任用档案审核机制,前移审核关口,加大对新增人员、优秀年轻干部、单位班子成员等重点人群档案的日常审核力度,年度无任用审核覆盖率原则上不低于重点人群总量的50%。

4.全面落实档案工作联络员制度。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联络员制度的通知》要求,选拔适合人员担任联络员,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流程。档案工作联络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

(二)创新体制机制

1.建立标准化整改体系

编制《干部人事档案问题整改工作手册》,归纳常见问题,制定问题整改流程,规范个人说明和调查报告格式,形成问题整改标准化模板。同时,可结合各自实际,采用“共性模板+个性方案"整改模式,提高整改工作效率。

2.建立材料追补“三色预警”机制

明确档案反馈整改材料归档周期不超过15个工作日。10个工作日进行黄色预警提示,13个工作日进行橙色督办催缴,18个工作日启动红色约谈相关负责人。

3.建立合格档案“白名单”机制

通过无任用审核和专项审核,对整改完成的档案实行“一次整改,长效认可"机制,将合格档案加入档案审核“白名单”,并纳入放心档案数据库管理。对历史遗留问题采取"三重认证法”(原始凭证核验、关联资料佐证、组织集体研判),对已无法追溯原始材料的问题,通过“调查取证+综合研判"方式,确保档案问题一次性销号,切实减轻干部补档压力。

(三)强化责任担当

1.强化单位党委(党组)领导责任

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档案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分管领导负总责、组织人事负责人抓推进、档案联络员管日常”的责任架构,制定配套实施方案,健全材料收集、鉴别、移交等全流程制度。主动配合区干部人事档案服务中心开展材料收集、问题整改等工作,对反馈的问题,明确整改责任人与整改期限,确保问题按时整改到位。

2.压实单位档案联络员直接责任

各单位档案联络员需具备较强的政治素养和专业能力,负责本单位干部人事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收集、整理本单位干部各类档案材料,认真做好初审工作,确保材料真实、完整、规范。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和质量要求,向区干部人事档案服务中心移交材料。积极参加档案业务培训,根据安排定期到区干部人事档案服务中心参加培训,及时掌握档案工作新政策、新要求,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对本单位干部档案管理中出现的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向单位领导和区干部人事档案服务中心报告。

3.突出档案服务中心督导责任

区干部人事档案服务中心发挥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能,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全区档案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每年度对单位进行评估,对优秀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并将单位档案联络员纳入后备人才库重点培养,对评估结果不理想的单位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做好档案接收、保管、利用等工作,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档案管理服务效率和质量。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线上宣传”、“线下宣讲"等方式,积极营造全区千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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