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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干部职工档案的鉴别 |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3-05-25 阅读:35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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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干部职工档案在归档时必须进行鉴别,就是对收集到的干部职工档案材料的真伪和保存价值进行甄别与鉴定,以确定其是否作为企业干部职工档案保存。它是保证企业干部职工档案完整、准确和有效的重要手段。
1.查看材料是否应该归入干部职工档案
从各种渠道收集来的文件材料需要理清哪些是属于干部职工档案的范畴、哪些是管理类档案材料、哪些是不需要归档的材料,必须进行仔细甄别,并分情况进行相应处理。如:回忆录、奖状、荣誉证书、结婚证、学生证、日记等属个人留存的,不应整理归档。
2.查看材料是否办理完结和手续完备
没有办理完毕和手续不全的干部职工档案材料不能直接用于归档,需要进行必要的补充完善。凡是需要组织盖章或本人签字的材料必须盖章签字,并且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才能归档。
企业干部职工档案一般是以企业员工个人为单位,以姓名为特征进行整理归档保存的。因此,在鉴别时应分清是本企业谁的档案,不能因为同姓同名或同音同名等将材料张冠李戴。
归档的干部职工档案材料应齐全完整、文字清楚、内容真实准确。在查看材料时如发现内容不准确或相互矛盾,如政审材料或处分材料存在有头无尾,或同一问题有多份材料但残缺不全,或入党时间与档案记载不一致等,均应及时将材料退回形成部门进行核实和重新制作,并补办相应手续等。
归入干部职工档案的材料,必须是对日常工作查考或科研有价值的材料。对于那些内容空洞、言之无物、似是而非、模棱两可、含糊其辞、不能作为凭证和依据的材料,应予以剔除,不可归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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