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及义乌市人事考试机构,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社保厅、省档案局《关于档案系列初、中级专业 技术资格试行电子化考试的通知》(浙人社函〔2016〕88 号)精 神,以及省人力社保厅等 12 部门《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 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54 号)规定,现将 2021 年度档案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电子化考试(以下称机考)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形式、考点及场次安排
考试时间:定于 7 月 17-18 日举行,每个科目(场次)考试时长为 90 分钟。
考试科目:《档案事业概论》(初、中级)
《档案工作实务》(初、中级)
考试方式:电子化考试,随机抽题,考生在电脑上作答(以下称机考)。
考点设置:考点设在各设区市及义乌市(以下称各市)。
场次安排:各市可根据报考人数,在规定的考试日期内自行安排考试场次和开考时间。考生参加考试的具体日期和场次由电脑随机安排,提醒各位考生注意准考证上标注的考试日期和场次,以免耽误考试。
二、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履行岗位职责,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1.报考初级资格
高中及以上学历。
2.报考中级资格
(1)取得博士学位。
(2)取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从事档案工作满 1 年。
(3)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档案工作满 2 年。
(4)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档案工作满 4 年。
(5)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档案工作满 6 年。
(6)高中、中专学历,从事档案工作满 10 年,并担任助理
馆员职务 4 年以上。
(7)已取得非档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现从事档案专
业工作满 1 年。
从事档案专业工作年限,是指取得相应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全日制教育的实习期和成人教育脱产学习的时间不能累计),计算截止时间为报考当年年底。报考条件咨询电话:0571-85118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