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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出台“四重”档案管理办法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6-09-11  阅读:3602次

近日,上海市档案局印发《上海市重要会议、重要工作、重大活动、重大突发事件应对档案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市“四重”档案常态长效管理机制。

《办法》对“四重”档案的工作职责、管理要求、清单制度、分类移交、服务保障等进行了明确。根据《办法》,市、区档案局建立实施“四重”档案工作清单机制并加强监督指导,“四重”事项责任部门承担具体档案工作责任,负责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和移交,档案馆负责接收、征集、保管和利用。结合上海落实国家战略、加快“五个中心”建设、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等工作任务,对重要会议、重要工作、重大活动、重大突发事件作出明确界定,系统规范“四重”档案的归集范围和整理方法。梳理列入清单事项的一般标准和事项目录,规定市、区档案局每年编制并发布“四重”档案工作清单,并对未及时列入当年清单的事项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列入清单事项所形成档案应于工作结束后6个月内完成移交,同时结合责任部门年度归档特点及事项不同情形,分类提出适当延长档案移交期限的不同要求。档案馆要对移交档案和利用服务给予支持,为责任部门提供数字化工作便利,并向其提供一套档案数字化成果,加快“四重”档案移交进程。

2022年发布“四重”档案工作市级清单以来,市档案馆已接收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世界人工智能大会、新一轮机构改革等全市“四重”档案14.9万余件(卷),涉及44个事项,全面系统留存了上海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的奋斗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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