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记录留存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生动实践,近日,江西省档案局、档案馆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深化改革档案工作的通知》,对做好全省深化改革档案工作提出要求。
《通知》要求,省直各单位要指定专人及时跟进收集推进重要改革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包括文字、图表、照片、录音、录像及实物等,做到相关文件材料收集与改革工作同步进行,确保应收尽收、应归尽归。深化改革文件材料与本单位形成的其他文件材料统一整理归档,门类划分、分类方法与全宗内档案保持一致。
《通知》明确,在省档案馆建设全省深化改革档案专题数据库,促进资源整合,推进共享共用。省直各单位于每年9月底前将上年度形成的深化改革档案电子目录移交省档案馆,已形成数字副本或电子档案的应同步移交,直至本轮深化改革任务全部完成。省档案局将加强业务指导,将其纳入执法监督检查内容,抓好跟踪问效,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