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北京市进一步加强重大活动和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的通知》,从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强化档案管理、推进数据库建设、强化工作保障5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指出,相关责任单位要将档案工作列入重大活动和重特大事件工作程序,并将同级档案主管部门及综合档案馆纳入成员单位;各级档案主管部门要主动参与、源头介入本行政区域内重大活动和重特大事件工作,全程监督指导档案工作;各级综合档案馆要全面做好本行政区域内重大活动和重特大事件档案接收征集、集中保管、开发编研、提供利用各项工作。
《通知》要求,要建立健全重大活动和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制度规范,加强法规制度协同,制定完善档案工作制度和档案接收工作标准。着力强化重大活动和重特大事件档案管理,做好档案收集,严格落实安全保管措施,抓好移交关键环节,大力提升利用效能。分级分类开展重大活动和重特大事件档案数据库建设和数据汇交工作,以数据赋能助力档案工作提质增效。
《通知》强调,要强化重大活动和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组织保障,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责任分工明确、部门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强经费保障,确保档案工作与重大活动办理、重特大事件应对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此外,《通知》附有档案工作备案表、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等模板,为各相关单位有序开展档案工作提供了操作指南。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4年2月19日 总第4099期 第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