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服务全省档案系列职称参评人员,省档案馆推出系列便民服务举措。从即日起,对因各类原因造成职称资格证书遗失的人员定期开展补办服务。
一、办理范围
在山西省档案系列高级、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参评并获得相应职称资格的人员,可在我单位办理证件补发。
二、办理地址
太原市迎泽区南内环东街东峰路交汇处东北角山西省档案馆(新馆)630室
三、办理时间
每月1-5日工作日内收取申报材料(每年1月、12月暂不受理补办申领)。
四、办理流程
1.下载填写相应级别职称资格证书补发申报材料。
2.现场查核申报材料是否齐全完整。
3.将申报材料汇总后报制证单位办理证件核发。
五、申报材料
(一)高级职称证书补发申报材料
1.高级职称证书补发申请表(纸质版2份、电子版1份);
2.高级职称证书补发花名表1份(电子版);
3.高级职称证书电子照片1份(电子版,近期彩色白底2寸免冠正面照,格式png,尺寸35mm*53mm,像素413px*626px,文件名为身份证号)
4.申请人身份证扫描件1份(电子版);
5.申请人原证书复印件1份(电子版,如无法提供,可使用批准职称任职资格的文件通知扫描件1份作为替代)。
(二)中、初级职称证书补发申报材料
1.中、初级职称证书补发申请表2份(纸质版);
2.中、初级职称证书补发花名表1份(电子版);
3.中、初级职称证书照片1份(纸质版,近期彩色红底2寸免冠正面照,照片背面写明本人姓名及单位名称)
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纸质版);
5.申请人原证书复印件2份(纸质版,如无法提供,可使用批准职称任职资格的文件通知复印件2份作为替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