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组织开展好2023年副省级以上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工作,国家档案局档案馆(室)业务指导司于3月15日举办了面向相关档案局、馆的培训。主要内容为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解读《副省级以上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标准》。为扩大培训范围,增强学习实效,培训采取线上视频形式,47家副省级以上档案局、馆共2000余人参加了培训。
档案馆(室)业务指导司司长刘芸介绍了《评价标准》修改的主要考虑和整体情况,并提出相关工作要求。强调各地档案局和档案馆要在评价工作中落实职责、形成合力,档案馆对照《评价办法》和《评价标准》认真开展有关准备工作,档案局协同做好相关工作并为下一步推动业务建设评价向市县两级综合档案馆延伸积累经验;要将业务建设评价作为补齐短板、提升业务水平的重要契机;要严肃评价纪律,实事求是开展自评和相关材料准备。
综合档案馆业务指导处相关同志对《评价标准》进行详细解读。《评价标准》内容涵盖档案馆建筑与设备、经费与人员、档案基础业务、开发利用服务、工作落实等五大部分,共96项指标。解读进一步明确了各项指标的评价内容、具体要求、计分方法和评价方式,帮助各地档案局、馆更加准确理解和把握标准内容,为后续评价工作的顺利推进打下基础。
参加培训同志普遍反映,本次线上视频培训效果很好,讲解详细全面,大家对《评价标准》条款理解更加深入。各地档案局、馆表示,将对培训内容进行认真梳理研究,进一步落实相关要求,认真做好自评和迎评准备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