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抓好档案法的实施工作,国家档案局组织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fgbzc@saac.gov.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9号国家档案局政策法规司法规标准处(邮编100037),并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2年5月16日。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2.《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修订前后对照表
3.修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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