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广东省政府《关于加快数字化发展的意见》要求,进一步提升广东政务服务质量,推动政务服务便民化,广东省档案局积极探索符合地方实际的政务服务事项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模式,近日与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联合印发《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广东数字政府政务服务事项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技术规范》)和《广东省统一申办受理平台与部门档案管理系统对接规范》(以下简称《系统对接规范》)。
《管理办法》从深化广东数字政府“一网通办”、构建“一网统管”制度体系入手,对广东政务服务网相关系统形成电子文件的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进行规范,提出了构建政务服务数据主管部门、档案主管部门、综合档案馆、政务服务机构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明确了各级政务服务机构的归档主体责任和同一事项涉及多个参与部门时各方的职责,并对政务服务事项电子文件的采集、形成、归档、数据交换以及电子档案的共享利用和移交进馆等工作提出了要求。《管理办法》明确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政务服务事项电子文件应以电子形式归档和移交,为正在开展的广东政务服务网相关系统电子文件单套归档试点工作提供了工作依据。
作为广东数字政府建设档案基础数据标准,《技术规范》从功能需求、技术流程、归档信息包组织结构以及元数据规范和归档范围等方面为政务服务事项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提供了技术规范。《系统对接规范》为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对接广东省统一申办受理平台提供了标准规范,目前,广东省档案馆建设的集中式数字档案室系统以及若干省直单位自建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已按照该规范对接广东省统一申办受理平台,为下一阶段大规模推广积累经验。两项标准规范利用广东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以来沉淀的统一时间戳、电子印章、OFD版式文件转换等基础支撑能力,保障申办表单、审批材料等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全流程电子文件的真实、完整、可用和安全,为广东探索政务服务类电子文件单套归档提供了标准支撑。
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办法及其相关标准规范的出台,有效服务了广东加快数字化转型发展,进一步推动了广东省政务服务“四免”优化,规范了精简事项办理过程对纸质材料的依赖,大大减轻了基层工作人员负担,群众办事也更加便捷。下一步,广东省档案局将结合档案检查工作推动《管理办法》的落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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