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背景是什么?
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关于“深化依法治国实践”要求的重要举措。《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5号)等文件出台后,国家档案局积极落实新要求,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彻底清理。
二、什么是规范性文件?
规范性文件是除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以及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外,由行政机关或者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公文。
三、本次清理范围内的规范性文件有哪些?
本次规范性文件清理范围是建国以来至2018年12月底,由国家档案局发布和以国家档案局为主与有关部委(局)联合发布的全部档案工作规范性文件。即不包括中央发布、转发、批准的文件,国务院发布、转发、批准的文件,其他部门发布的和以其他部门为主与我局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四、本次清理结果较2011年清理结果不同之处是什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是第一个从国家层面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概念、制定程序、监督管理作出全面、系统规定的文件,也是从源头上规范行政管理和执法依据的重要措施。我们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剔除了《国家档案局关于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2011年第1号)中部分被认定为规范性文件的文件。
五、如何查看规范性文件原文?
国家档案局官网改版后,我们设计了“法规标准库”,内容涵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如需查看规范性文件原文,可直接浏览法规标准库(http://www.saac.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