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部门认真落实国家档案局要求,立足局馆人员力量和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并不断深化局馆协同工作机制,取得了积极成效,档案治理效能得到进一步提升。
自治区档案局、自治区档案馆充分发挥党管档案工作体制优势和档案馆专业优势,联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局、自治区档案馆协同工作暂行办法》,通过建立局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讨论自治区档案工作重大决策、重要事项,推动建立“一盘棋”工作格局,形成了重要事项共同决定、重要文件联合印发、重点工作联合推进的工作模式。一年来,局、馆共同完成了《内蒙古自治区档案条例》修订、国家档案局综合检查反馈意见整改、档案行政执法检查、档案工作实绩考核等多项重点工作任务,持续推动档案工作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在专项工作方面,局、馆协同配合,制发了《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暂行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局、档案馆协同组织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工作暂行办法》,明确专项工作协同范围和工作内容,提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具体措施,积极探索可以最大化发挥双方优势的契合点,进一步提高档案工作质效。开展专项工作协同,一方面可以充分发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档案局)牵头抓总、协调各方的职能作用,将党管档案工作体制优势进一步转化为档案治理效能;另一方面,可以有效发挥档案馆专业优势和人员力量优势,确保档案工作的专业性和实效性,实现档案行政管理与公共服务双促进、双加强。
为深入落实局馆协同机制,加强日常工作统筹,今年4月,自治区档案局、自治区档案馆根据工作运行情况,制定出台了《协同推进重要工作事项沟通协调会制度》,明确会议的主要内容、工作规程及有关要求,要求局、馆有关业务处室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协调会,加强业务研究,合理摆布工作,建立工作台账,高质量做好有关制度文件起草、会议活动举办等工作,在各项工作中做到同频共振、优势互补、紧密协作,切实服务好局、馆高效运转。
下一步,自治区档案局、自治区档案馆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精神,结合正在开展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进一步深化局馆协同,加强力量统筹,密切工作配合,全面提升档案治理效能,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工作中彰显档案担当、贡献档案力量。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3年6月5日 总第3992期 第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