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档案局,沈抚示范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结合我省档案工作实际,经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现将2026年全省档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与我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建立人事(劳动)关系并从事档案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可参与档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不包括各类院校中从事档案教学工作的教师。
二、评审标准
2026年档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破除“四唯”倾向,注重考察档案专业人员的专业性、技术性、实践性、创造性,突出对工作业绩、创新成果和实际贡献的评价。
辽宁省档案系列职称评价标准需登录辽宁省档案局官方网站查阅下载《关于深化档案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辽人社发〔2021〕9号)。
三、评价模式
档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实行理论考试与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审的评价模式。理论考试采取全省集中统一闭卷考试方式,考试成绩通知申报人本人;综合评审采取档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系统量化赋分和评审委员会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模式。最终,评审委员会根据评价结果,投票表决确定申报人是否通过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理论考试参考书目:
1.《档案学概论》(第三版,主编:冯惠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3年版);
2.《档案管理概论》(第二版,主编:肖秋会,武汉大学出版社2021年版)。
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理论考试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档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实行个人申报、单位审核公示并推荐、各市档案局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初审、省档案局复审等申报程序。
1.坚持“谁推荐、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申报人员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是职称申报的主体,由其负责申报材料初审、公示、逐级推荐等工作。原则上每名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次职称,且只能申报一个系列(专业)职称。劳务派遣单位作为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共同履行对派遣人员推荐申报,实行“双审核、双盖章、双公示”。未经主管部门或人社部门审核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中直驻辽单位所属档案专业技术人员委托辽宁省档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的,须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同意,并由其具有职称管理权限的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出具委托函后,按照我省评审要求进行申报。
2.落实“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原则。规范审核签字、压实责任、保证完整,申报材料中明确签名签字的一律手写签名或加盖可追溯的签章,签字不全的不接受报卷。
3.申报人提交的论文要通过国家新闻出版署网进行论文期刊信息查询,并在“清华同方中国知网”“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进行论文信息检索。
4.实行职称申报诚信承诺制度。按照《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申报人在提交职称申报材料时须同时签订个人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等进行承诺,承诺不实的,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申报人存在《办法》中对申报人重点监管违规行为之一的,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作为以后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参考。申报人通过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经核实予以撤销。
五、申报材料
申报档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采取报送(邮寄)纸质材料与网上填报电子材料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申报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按照客观、准确、齐全的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并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规定的,省档案局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人逾期未补正的或未按要求履行申报手续的,视为放弃申报。
申报人所提供的档案专业或相近专业论文著作、工作业绩、科研成果、表彰奖励等,应为取得现有专业技术资格后获得,有效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
1.纸质材料
(1)《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一式3份;
(2)《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推荐表》1份或《辽宁省破格评定人员审核表》1份;
(3)《中直驻辽单位委托职称评审函》1份;
(4)《辽宁省档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卷》1份;
(5)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1张,需与《评定表》中照片为同底同版。
申报人应按照《2026年档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报送材料须知》(辽宁省档案局官网下载)要求报送申报材料;
报送(邮寄)时间:7月2日至7月17日(工作日)
邮寄材料请通过邮政EMS或机要通信,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邮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45号省委办公厅档案执法督查处
联系人:王晓华
联系电话:024—23128926
2.网上填报
申报人纸质材料经省档案局复审合格后,登录辽宁省档案局网站,进入“档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系统”,进行注册填报,网上填报时间另行通知。
文中《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需登录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下载”栏目查阅下载,其他材料、表格和填报要求等可登录辽宁省档案局官方网站→“职称评审”→“职称计划”栏目中《2026年档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报送材料须知》查阅下载。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现行国家和我省职称工作的相关政策执行。
辽宁省档案局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