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天津市档案局、市档案馆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档案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2025—2029年)》,紧密结合实际,出台《关于加强天津市档案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共5个方面15条举措。在人才培养选育方面,聚焦领导干部、高层次人才、青年人才和一线人员4类人才,分层次开展选拔培养和实践锻炼。每年举办全市档案系统领导干部培训班、“档案普法进党校”活动;推荐或选拔“三支人才队伍”等高层次人才牵头或承担档案行业重要任务和重点工作;推广“师带徒”“老带新”人才培养机制;建立初任培训制度,着力培养一批精通业务、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在人才引进交流方面,鼓励通过遴选、选调、招录等方式,从“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基层优秀业务骨干中引进人才;推动档案局、档案馆之间人才双向交流;组织开展“专家服务基层行动”,为基层单位培养急需紧缺人才;深化与高校在人才培养、科研项目等方面的合作交流;推动建立京津冀档案人才专家库,促进区域间人才共建共享。在人才培养方式方面,推进全市档案教育网络培训平台建设,推出高质量精品数字课程,健全网络教育培训体系;整合各方资源,探索建设档案人才培养基地和实训平台,共建产学研人才培养联盟,打造档案人才培养“一基地、一平台、一联盟”;积极推动档案数字化管理师等技能型、应用型人才培养;支持市档案学会开展学术研究与交流、培训等活动,发挥学术团体带动作用。在人才评价激励方面,优化档案系列职称评审制度,健全完善评价标准,探索多元化评价方式;持续开展“天津市档案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比表彰,广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和档案系统光荣传统;每两年举办一次“海河工匠杯”全市档案系统职业技能竞赛,为人才增长才干、脱颖而出搭建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