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通过书面形式向评委会挂靠单位或市职改办反映。受理部门按有关规定为反映情况的人员及内容保密。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具体,对诬告陷害他人者,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来信要签署真实姓名以及准确的联系方式。不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不予受理。
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市档案局
联系人:刘浩
联系电话:023-63896467、023-63896459(传真)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民路252号
重庆档案局
附件:2022年重庆市档案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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